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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IMS-D-006-個人資料紀錄銷毀申請單 填寫說明

資安暨個人資料保護再教育訓練宣導

落實個資保存年限到期之實體銷毀與表單填寫規範

⚠️ 重要提醒:個資保存與銷毀作業規範

各單位請注意,保存年限已到期之個人資料檔案,務必依循正規程序辦理實體銷毀,確保個資合規與資訊安全。

📝 PIMS-D-006-個人資料紀錄銷毀申請單 填寫說明

1. 表單名稱欄位填寫方式

需詳細列出欲銷毀之資料項目名稱、份數及型態(電子檔或紙本)。例如:

  • 校聘資訊分析師履歷_共1份 (電子)
  • 委員組成簽辦表_共1份 (紙本)
  • 或多項清冊紀錄(如各類表單文件編號與紀錄編號)

2. 銷毀資訊欄位填寫方式

可勾選並填寫「起迄日期」或「數量」]:

  • 起迄日期勾選: 填寫資料產生日期的區間(例如:115/01/01 ~ 115/06/30)。
  • 數量勾選: 填寫銷毀的總項目或總份數(例如:數量 24 項)。

🔄 完整銷毀作業流程

  1. 檔案盤點: 定期檢視並挑選出達保存年限之個人資料檔案。
  2. 填寫表單: 下載並詳實填寫上述銷毀申請單之「表單名稱」與「銷毀資訊」。
  3. 送交審核: 將申請單依單位內部流程送交主管與權責單位(如文件管理人員)審核。
  4. 執行銷毀: 審核通過後,依規定執行「自行銷毀」或「委外銷毀」。
  5. 完整歸檔: 妥善保存經核定之銷毀申請單與相關執行紀錄,完成最終存檔。
守護個資安全,從確實填寫銷毀申請、嚴謹審核到最終紀錄歸檔做起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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