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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函轉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宣導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觀念案,......使用正版書(含二手書),未經授權,勿擅自掃描、影印、下載或上傳書籍、教材,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,請查照。

主旨:函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宣導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觀念案,請積極輔導、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書(含二手書),未經授權,勿擅自掃描、影印、下載或上傳書籍、教材,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該局115年2月11日智著字第11560002480號函辦理。

二、依據該局115年2月11日智著字第11560002480號函辦理。

三、檢附該局來文1份,所提供之著作權宣導資源,請連結至校內專屬智慧財產權網站(頁)專區,並適時更新校內專屬網站及於校內辦理相關活動時多加善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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