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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資訊處雲端儲存空間規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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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資訊處系統雲端儲存空間規範
中華民國114年11月26日114學年第4次行政會議通過
一、Google Workspace for Education 雲端儲存空間規範
(一) Google Workspace for Education 雲端儲存空間於 111 年 7 月起採用每校總儲存量 100TB 上限規定。
(二) 配合 Google 空間配額政策調整,本校於 115 年 1 月 2 日起實施帳號空間限制政策,規定如下(各類身分容量不重複累計,依最高容量計算):
1. 專任教師提供每帳號 200GB 空間
2. 職員工提供每帳號 15GB 空間
3. 在校學生提供每帳號 15GB 空間
4. 畢業校友、退休教師及退休職員工提供每帳號 5GB 空間
(三) 如因教學需求或公務執行需申請額外空間者,應由所屬單位提出申請,並填具協辦單送至資訊處網路系統組,奉核可後,依實際需求進行限期調整。
(四) 雲端儲存空間使用,應遵循下列相關規範:
1. 本校「IS-C-003 網路管理辦法」
2. 台灣學術網路 (TANet) 使用規範
3. 教育部校園網路資源使用管理相關規範
二、Microsoft Office 365 雲端儲存空間規範
(一) Microsoft Office 365 雲端儲存空間於 113 年 2 月起採用每校總儲存量 100TB 上限規定。
(二) 本校實施帳號空間限制政策,規定如下:
1. OneDrive 提供每帳號 5GB 空間
2. Outlook 提供每帳號 50GB 空間
(三) 如因教學需求或公務執行需申請額外空間者,應由所屬單位提出申請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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