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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110年2月19日臺教資(五)字第1100023004A號,請本校各單位持續推動電子公文附件及資訊系統、網站提供下載之文件、表單符合ODF-CNS15251文件格式作業事宜,請查照。

本校配合事項如下:

(一)持續宣導辦理公文附件可編輯文件以ODF文件格式檔案提供。

(二)網站(含委辦計畫)及資訊系統提供下載及匯出匯入的可編輯文件應支援ODF文件格式,非可編輯文件則採用PDF文件格式提供。

(三)鼓勵學研計畫相關文件優先以ODF文件格式製作、學校行政作業以ODF文件格式流通、教師以可製作標準ODF文件格式之軟體,作為教育應用工具,教師在職訓練納入ODF文件格式課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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